《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(2013-2030)》部分内容调整公示
时间:2015-09-09 16:12:31 来源:

 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,我市从改善城市产业结构,促进绿色发展,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,优化城市内部空间布局角度出发,对《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(2013-2030)》部分内容进行调整。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有:
  1、将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定位修改为“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,配套居住、生活服务的综合功能区,重点发展大健康产业、再生资源利用与再制造产业、电子信息产业、装备制造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”。
  2、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,对中心城区局部用地进行调整(详见附图一)。
  3、对中心城区局部路网进行调整。一是为方便子陵镇与荆门市老城区联系,向北延伸新台东路,连接北三环,道路红线宽度不变;二是为加强城区与外环线联系,更好地解决老城区交通拥堵问题,取直荆东大道(207国道复线)北段,连接北三环,道路红线宽度不变(详见附图二);三是规划保留培公大道(深圳大道与关公大道间)路段,道路红线宽度不变(详见附图三)。
  对本次规划调整内容有建议和异议者,请于公示日起30日内与我局规划编制科联系。
  联系人:杨凯    联系电话:0724-2377498  

    

    附图一:

用地规划图调整示意图.jpg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附图二:

荆东大道.jpg

  

   附图三: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 培公大道保留段.jpg